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航道建设、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通航技术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负责对所辖航道及航道设施养护和建设等行业管理;根据航道发展需要和通航标准要求,编制航道发展规划,拟订航道技术等级,组织实施建设、养护计划;负责航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航道养护费、船舶过闸费等规费的征稽和使用管理;负责发布内河航道通告;负责对本辖区从事航道疏浚打捞的社会工程船舶的管理;对航道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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