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二、申报材料
1.项目批复
2. 城市规划许可文件
3. 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办件类型
非行政许可审查
四、办理程序
局工程科受理→组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8650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