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返回首页>>
申报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 (承诺件或上报件)
来源: 时间:08-07-31 11:48:22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二、申报材料

1.更新砍伐单位或者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更新砍伐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

2.申请书(主要理由、拟更新砍伐的树木种类和数量、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时间、期限);

3.更新计划、补植措施的相关资料;

4.具有更新砍伐、补植时的可行的交通安全保障措施资料。

三、办件类型   

国省道属上报件,县乡道属承诺件

四、办理程序   

上报件:窗口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区公路处形成初审意见上报市公路处→市公路处审批做出决定→窗口发证

承诺件:窗口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区公路处或农村公路处分管领导审批→窗口发证

五、承诺时限

承诺件5个工作日,上报件10个工作日内上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86318036

 

[关闭]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信息维护 | 隐私声明 | 帮助指南
Copyright© 2008-2009常州市武进区交通局 版权所有 地址:武进区新城区新常漕公路长虹路大转盘东北侧
Email:6503636@wj.gov.cn 电话:0519-86599565 常州风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制作及维护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05033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