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
二、申报材料
1.可行性报告
2.企业章程草案
3.拟注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资信证明
5.办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协议等)
6.主要出资单位同意设产企业的文件(董事会决议、联营协议或经济担保人证明)
7.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姓名、职务和身份证明
8.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办件类型
上报件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相关科室现场勘察→上报市运管处审批做出决定→窗口发证
五、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内上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86318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