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从事本区内客运经营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项
二、申报材料
申请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需提供: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三、办件类型
承诺件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相关科室现场勘察→分管领导审批做出决定→窗口发证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8元/证,营运证5元/证,客运线路标志牌卡铝质50元/块、纸质5元/块、副卡4元/张,营运车辆审验防伪标贴4元/套。
七、收费依据
苏财综[2005]56号
八、联系电话 86318036
二、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七条、第四十条第一款
二、申报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权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
营的无需提交);
7.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8.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9.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10.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办件类型
承诺件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相关科室现场勘察→分管领导审批做出决定→窗口发证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8元/证,营运车辆审验防伪标贴4元/套。
七、收费依据
苏财综[2005]56号
八、联系电话 86318036
三、申请从事货运经营(危险货物经营除外)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七条、第二十五条
二、申报材料
1.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
3.法定代表人或发起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从事运输业资历证明及聘用合同;
4.企业管理章程、股东会决议,相关的经营、技术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5.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及营业性设施的合法证明或一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及平面位置图;
6.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7.验资报告;
8.拟购置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
9.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10.承诺书。
三、办件类型
承诺件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相关科室现场勘察→分管领导审批做出决定→窗口发证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8元/证,营运车辆审验防伪标贴4元/套。
七、收费依据
苏财综[2005]56号
八、联系电话 86318036
四、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七条、第四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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